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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交戰 不斬來使

兩國交戰 不斬來使 陳立寰

歷史課本上教我們的故事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

但是,這是真的做得到的事嗎?

一回,在兩家公司有訴訟的時候, 我親眼見到這一個斬來使的故事。

A公司,B 公司兩邊的最高主管,據說,在大學的時候,他們還是睡上下舖的好兄弟。但是在商場上競爭,聽憑著一位一心想成為名嘴的小記者的新聞稿,一言不合,吹鬍子瞪眼,竟在法院打將起來了。

這個時候,有趣的事情發生了。

中間想要協調說和的人聽說不少,包括兩邊的高階主管, 當然也有親痛仇快,隔岸看笑話的。在協調的過程中,其中一家總經理,竟然提出,兄弟這麼久,也知道你家老闆不可能做這樣的事,絕對是下面的人做的。只要把你家的法務開除掉,我們兩家,就一笑泯恩仇。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只要代價夠高,我們也都有妥協的的時刻。我也偶會思考我的價碼, 在怎樣的狀況下會妥協。甚至玉碎瓦全、無欲則剛的情境,如何面對?

如果那位老闆,在那個時候,心想,若開除個小人物,就可以一笑泯恩仇,這案子也許就會這樣解決的話,換做一般人,也許就立刻這麼做了。可是,這位老闆並沒有。案子也就繼續沒完沒了的打下去。甚至出現了御前記者, 御用律師等等,的職涯稱號。

兩年後,事過天清,這位小法務人員,才輾轉聽到了這個交手過節,也非常驚訝與感激老闆,竟然沒有屈服,還繼續賞碗飯吃。

一晃N年過去了。多年來, 這個小法務縱然到處流浪,決不會忘記逢年過節回去請安拜訪致意。 若是與另一方狹路相逢,這位當年的小法務,也能老闆如此寬宏大量,一笑泯恩仇嗎? 請再給我一個歷史故事, 指點迷津。

SRAM 調包計

SRAM 調包計 陳立寰

Static random-access memory (static RAM or SRAM) is a type of semiconductor memory that uses bistable latching circuitry (flip-flop) to store each bit. SRAM exhibits data remanence,[1] but it is still volatile in the conventional sense that data is eventually lost when the memory is not powered.
The term static differentiates SRAM from DRAM (dynamicrandom-access memory) which must be periodically refreshed. SRAM is faster and more expensive than DRAM; it is typically used for CPU cache while DRAM is used for a computer's main memory

SRAM會出現在各種電子產品裡。根據我粗淺的了解,就是它是不會把資訊留在晶片裡,而是做為,如:電腦和手機裡面的,記憶體中的資料搬運卡車,將資訊搬來送去,做一個中間的橋接的工具,關電後不會儲存資料。

所以,SRAM的應用有其不可替代性。在科學園區裡,記憶體設計、製造的公司,也經常在競爭如何早一點推出,能夠一次更快搬運更多的資訊的SRAM。我工作的公司,就在那個時候切入市場,開始經營及製造SRAM,以及一些特殊應用的記憶體。 由於SRAM新品供應的不穩定,隨市場成長預期經常性的缺貨,季節性的供需差異,階段性新產能的開出, 所以SRAM的價格,就好像賣玉米、紅蘿蔔一樣,是一種期貨的標價做法。不同於半導體晶圓代工公司只能依接單生產,自有產品公司,為填產能,往往預先生產,預估市場趨勢時,又因價格波動劇烈,依會計原則打掉存貨價格,推出鹹魚翻生的產品, 造就了好幾位神算大師。

工廠生產出來的SRAM記憶體,依其良率、功效分bin,高端的價格會比較好,中端的或者是品質不是那麼好的,就會有比較低的賣價。然後,當然,更差的,就去用在很多用後即丟的便宜的電玩或者消費者的產品裡面了, 當然還包括那位因案通緝,不久前因交通號誌前違規迴轉,落網的賭博電玩大亨。 最後,還有堪用的廢品, 流落在形同五分埔的電子淘寶市場,造就了不少各階段的電子界名人。當金價上漲時,更不乏下腳淘金者。

在那個時候我們的製造廠FAB,也是一卡車、一卡車的送出去。因為SRAM的體積小,所以不用用坐輪船, 貨物只要做飛機貨艙出去就可以了。

缺貨時, 科學園區裡,竟然出現了3C產品的偷竊、搶劫的案子。 有一個有名的案子,就是一個公司運貨卡車開出去之後,就消失無蹤了。 一天之後, 卡車在附近的山裡面找到,司機宣稱是有人在出了工廠之後, 以長槍脅迫劫貨,而開進山裡,被丟包。原來,我們距離長槍亂舞的世界並不太遠。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199802/199802140012659.html#.XCVDv1VKhJs

另外一個案子, 也同樣令人困惑驚奇。

有一批記憶體產品由公司出貨碼頭離開, 上了卡車,出新竹關,進入桃園關,上鎖,在海關過夜,第二天由海關的貨櫃拉出,再上飛機。上飛機之前過磅時,海關發現重量不對,有以多報少, 逃稅之嫌! 承辦人正在苦惱之時,海關打開包裝發現,SRAM產品已經被調包為報紙包磚頭。

公司產品管理同仁匆匆忙忙地跑來找我,說出事了,這回要看PD失竊險保單。

產品不見了, 到底這是誰的責任呢,大家頭上滿天星。
在工廠內就出了問題廠內出貨時,管理、品管、刷條碼, 貼標籤,出貨單有六聯,人手眾多,眼睛多,還要出新竹海關報關,戒護嚴密。若要出險,是啟動公司財產險保單。
還是在搬運的時候貨物轉手時, 是用貨運公司。有貨運公司第一張運輸險保單。
上貨車以後貨運公司。有貨運公司保的運輸險,是否有第三者財產險保單。
海關的倉儲車外面都有海關的的關鎖,是不可能會被拆開來的。這是一個防弊的措施。怎麼可能會有機會掉包? 這部分有保險嗎?
還是在出海關的倉儲搬運上機的時候有搬運公司第二張運輸險?
在飛機機艙裡, 有保財產險, 是啟動買家或賣家財產險?

當下第一要務, 是什麼? 辦公室裡擠滿行色匆匆的同仁。
通知工廠,加工生產補貨, 趕上客戶交期。
報案。還真得對一下訂單, 到底是誰被偷了?
通知客戶,以免影響客戶生產排程。
通知保險公司。要啟動哪一張保單?
通知品管、 稽核,進行改善, 下不為例。
通知海關, 在保稅區, 每片晶圓、晶粒都由園區及海關官員,品管、法務監督銷毀,失竊時,如何處理銷案?
經多方查證後發現,竟是有人事先躲在貨櫃裡,進入桃園關的時候,混進去倉儲,在裡面沒有出來。當夜做好調包的動作,第二天開工的時候,海關開門驗貨,就若無其事地出來推貨推走贓貨.。調包就完美完成....除了誤判磚頭的重量。

之後,我們做了蠻多的防堵動作。嚴格的品管和分類,易碎標籤、雷射標籤,貨車信用評等、衛星定位等。。。如果有人動手腳,是隨時有機會可以發現的。若是所有的防堵措施都已實施,產品仍然失竊的話,那就是要靠所謂的降低損失計畫了。理賠是其中要務之ㄧ。

保險理賠的保單應該要怎樣架構呢不同的階段的分散型保單,一定會有斷層,遭到保險公司第一手的互相推託。試試用一張大保單來Cover所有的風險吧,這樣子的保單,叫做throughput policy.

更有趣的,當然就是智慧型的犯罪了。一回,在SRAM產品缺貨的時候,公司竟遭到客戶的抱怨,說產品效率太慢,造成電腦的跑不動,而大量退貨。

品管工程師非常的困惑。是因為型號、容量不對呢是因為包裝的過程中產生瑕疵良率不對的時候,把不良品交付了嗎還是在封裝廠時,廠商封壞了? 又有人調包?

當貨退回來時,品管用X光來掃瞄檢查,各路問題解決分析專家紛紛跌破眼鏡,揉著眼睛看,前後左右的努力看,都找不到問題。

原來,裡面根本就沒有晶片, 是空包彈!

聰明的電腦製造廠商,買了來路不明的SRAM產品,安裝到主機板上,甚至修改了電腦的I/O軟體,讓它呈現記憶體容量正確的數據、品質合格。這件事,若不是封裝測試公司及打印公司合作,是絕對做不到的。

經由封裝測試廠的總經理在周末的時候接單封裝。 打印廠的人說,產品打印模上都有日期 day cod,反正要作廢,借人家用了幾天。空包彈上市銷售了。這是智慧型犯罪,哪裡需要磚頭與長槍!!!

調包產品的小偷,也被後來被抓到了。我可沒看過刑求, 不知道警察局地下室,有木頭椅子、臉盆, 毛巾,掛著電擊棒。小偷宣稱有刑求,我可是看報紙的照片才知道的。

那回,是我生平第一次隨著科學園區的警察,到台中去做搜索。 臨出門前,同事們交代在園區門口出來,左轉,在第一個紅綠燈的右邊的那一家檳榔店的檳榔最好,務必買幾盒孝敬大家。

別以為買檳榔如同買雞蛋。買雞蛋要挑最大的,買檳榔的學問正相反,要挑特幼檳榔,每盒越多越好,可別買錯啦!!!


爆炸的法定要件

爆炸的法定要件 陳立寰

在半導體廠工作,有趣的就是,會看到各種各樣的機儀器,設備、設施。 這些名詞, 聽來差不多,但是它們有非常嚴謹的、不一樣的會計定義。

一般來說,所謂的意外,基本定義仍是應注意、能注意、且有注意,而仍然發生問題。

工廠裡,應該有定期進行防災的演練, 對員工也是要定期的处理危險物品訓練與提供護具, 加上急救的人材机法,以降低損害等。氫氟酸需小心处理,是廠裡应該都知道的。竹南醫院緊急处理後,是該速送一級醫院。 我曾工作過的 一家光電公司,就是在竹南基地。


工廠裡發生死亡職災,公司应會受調查及嚴重的罰鍰懲處。 區域工安主管若是沒有處理得宜,也會擔心有刑事責任。 後續要辦職災死亡補償,意外理賠與撫卹。 每一次工傷意外,都是永久的傷痛。

有一次在工廠裡面, 有人來找我,說機器的鑰匙不見了,發現是原廠維修後拿走。 向來只知廠房、設施有鑰匙,從來沒聽說過,生產機具有鑰匙的我,就漫不經心的說,再打一把。 總務那邊的標準程序,是負責收集公司所有的鑰匙,每一個人、每一台的編碼,都有管控,隨時可以配補。

此人苦惱的說,其實這一台機器的鑰匙,是一個電腦機板, 沒有這一片PC板上面的電子訊號,機器是不會啟動的。

天啊!這是多麼貴重的一把鑰匙,竟然沒有管納到它。 當然是追回去廠商,然後再追回去當時負責鑰匙的人,也不准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之下複製這台機器的鑰匙,因為上面的記憶體,還收集有重要的生產指令以及我們修改機器後所有的規格。這是一個昂貴的營業秘密, 附著更新版本軟體授權。

有聽過買機器不附鑰匙的風險嗎? 鑰匙, 包括其上的軟體、指令,當然是機器的一部分 part and parcel, 不是廠商的。好生以法律英文教訓了廠商一夜後, 我們收回了鑰匙,並且將電腦軟體備份於技術資料中心。科技的進步速度,早已快過總務部門打鑰匙串,發磁卡的年代啦!!!

一天,廠務的工程師來找我,告訴我說一台機器經過正常維修, 收工離開時,發生了大爆炸。 兩位員工炸飛出去,幸好安全帽、工作防護衣都有,滾地無傷。

放心了一大半,人命關天啊! 我心想,爆炸,就只好全毀的理賠了。 這爆炸的機器是一台配電盤,又是一個巨大無比的鑄鐵做的機器,炸完後屹立不搖,似乎毫無損害。再繼續看的時候,才發現它就是電力公司的高壓電配電,進入工廠分流的一個機器。在一次維護完成,員工離開的時候, 在空氣中有些許的灰塵,啟動時,應該有防塵靜電毯包覆。復電時,灰塵引起火花與爆炸。

當我們通知保險公司勘驗,說機器因為爆炸而毀損的時候,保險公司幾乎笑咪咪說,機器還存在。看過保單中,爆炸的定義嗎?

爆炸是要有高溫、火燒、灰燼、巨響的。

這台機器,可是完全沒有起火的。 就像任何一台加熱鎢絲壞掉的烤麵包機一樣,他就是燒壞了,無火光,無高溫, 所以不理賠。這一台像一個房間那麼大的機儀器,設備、設施, 怎麼可能是沒有保險? 付保費時,可是算在保費計算基礎內的。
這個時候,又輪到去研究爆炸的定義了。

現場維護機器的同仁,被炸飛出去,幸好保存性命,毫髮無傷。 一切都可以慢慢思考了。 在抽絲剝繭的過程裡面,發現若是屬於機器的設計、使用不良,也是不賠。請告訴我, 在理賠的世界裡,有甚麼財產的毀損,不是因為設計,使用, 維護不良,甚至是使用年限將屆造成的? 建物、機儀器,設備、設施,各有其折舊年限,保的是殘值或重製價值?

保單上應早已清清楚楚載明,任何機器如果有因為設計不良而造成的損壞的話,是不理賠, 疏於保養當然也是另外一個不賠的原因。 但是爆炸四要素;高溫、火燒、灰燼、巨響, 缺一不可? 這可難倒我了。那是一個幾十噸重的鑄鐵,爆炸時的高溫、巨響都可舉證,鑄鐵不可能燒為灰燼,我也指出送電時閃燃的焦黑與白灰。不是科學家的我, 只看過燒掉的燈泡, 烤麵包機。 對, 沒有火燒。

第一次學習到的是,這一台設備的防靜電毯的重要性。正常營運、正常使用狀態之下,應該都是正常的表現,沒有問題的。在人、才、機、法,時間,改變的時候,比如,飛機起飛和下降的時候最危險,機器在維修和復機的時候,往往產生更多的問題,這是我學到的另外一個慘痛的教訓。 以至於,在任何時候,在工廠裡面,都需要建立標準的,經得起反覆測試、考驗, 改善的維護、維修的SOP

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天下哪裡有完美的機器與SOP?

如果我能夠證明產品機器設計與SOP是正確的,就不會爆炸了。如果我要證明機器設計是有缺失的,那保單就不賠。保險不就是在應注意、能注意、且有注意, 仍然發生的意外嗎?

我保險法學的真不夠深入。

這個故事的最終,是我們收集了不少類似的同型機台爆炸的原因,才發現它的爆炸並不是單一事件。為這項缺失而改善的機型已經有了。廠商在未告知我們設計可以更安全的情況之下,賣給我們這一台機器,爆炸發生,到底要給誰賠?

何況,保險公司說,此理賠申請未達保單打算堅持的爆炸的要件。此時深憾不認識化學系的專家,告訴我們甚麼是爆炸!!

取得機器設計廠商,也許並無設計上缺失的認知,但是在使用上,我們找到好幾家廠商在類似惡劣的廠務環境中產生塵爆。是的, 請在保單中找到塵爆不賠的除外條款來說明。

所以,最後,代表這個機器設計專家的南半球來的保險經紀人和我坐下來,一個字一個字的斟酌這份英式英文調查報告, 據以與保險公司三方達成足額和解,在承認我們已盡善良管理人的狀態之下理賠。


至於後續保險公司與原廠之間的代位求償結果如何? 每當經過他們在高速公路側的廣告看板時,都會深思微笑…似曾相識。

海上五月天

海上五月天  陳立寰

有幾年,在科學園區的苗栗竹南基地的光電公司工作, 那時,光電是個新興的工業,一切由建廠開始,每天在泥濘裡面來去。

由於是做面板製造業,所以需要一個非常、非常龐大的建築物, 一共有近二十層樓高,其中包括三明治的潔淨室兩座,所以就占據了六層樓,電梯按鈕卻只顯示地下三層,最高樓是十二層。廠長鼓勵大家每天爬樓梯健身。雖然在海邊, 我們的地基是在核能發電廠安全規的地基岩盤上, 抗震能力是好的。 

在工廠的頂樓區域上,設計了一個美麗的空中花園。圍牆外面,遠眺的是台灣海峽。我們經常工作到很晚,在黃昏的時候,看到美麗的香山落日。在太陽落海之後,點點的漁燈亮起,配合著日落前一刻昇起的太白金星, 那是一段充滿了憧憬的職涯日子,真的知道披星戴月的滋味。

有一天 ,工廠有人匆匆忙忙的來找我,說這件事情需要看一下運輸險保單Marine Cargo Policy;有一台從日本訂來,要送到台灣的生產機具,原來預計在高雄港上岸。結果,那幾天在日本跟台灣之間,有一個暴風半徑三百公里的中度至強烈颱風,也就是一個迅速增加威力的六百公里的龐大移動怪獸。

貨櫃輪,仍然從日本勇敢的出航了。當然,就身陷與穿過了這個在海上逐漸增胖、增強的颱風。

在公海上,船長發出了求救的訊號。 Mayday. Mayday.Mayday. 它的中文,就是五月天。

Mayday 是國際間通用,當遇上船難或空難時,使用無線電發出的求救訊號。 在發出Mayday 訊號時,須先呼喊三次Mayday,然後再說出飛機或船隻的細節及遇到的事情

船長決定送出求救訊號,就是不可抗力的開始。 不可抗力的啟動,保險單裡眾多的船公司責任條款,可能因此就不會啟動了。

這條船終於倖存怒海,到了高雄。身為買家,必須當時就要下的決定,就是能不能讓訂購的機台下船?

因為在那倉促的時候,還沒有人搞得清楚,這一個龐然大物的機器的所有權,是什麼時候移轉? 是貨出工廠Ex Fab之後移轉嗎? 上船移轉FOB ?上岸移轉嗎CIF? 到公司進了工廠才移轉CIF+shipping?。一時沒有人清楚。 情況緊急中,這條船就離開了高雄港,經台灣海峽北上,到基隆港了。到底保險是誰保的?

我相信,那天我在頂樓空中花園眺望貨櫃輪巡航時,緩緩前行的大船中,其中有一艘應該有機會是它了。

當貨物下船的時候, 是不是已經算交貨移轉物權了呢? 船離開基隆港前,又不得不下船。否則昂貴的運費要增加了。因為沒有開箱的關係,是不是要把它當作完好的機器,先送進公司呢?

無論如何,我們還是使用氣墊車,緩緩的,以每小時25公里的速度,在深夜裡,行走在高速公路上,前後有警車護駕的,將這個巨無霸機器從基隆港運進了竹南基地。 相信那天晚上,押車的人,都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深刻經驗。

氣墊車到了,交貨及產權的移轉,是科學園區公司大門嗎? 還是先放路邊停車場? 還是進收貨碼頭呢? 大家都困惑緊張了。在那個時候,現場的竟然下起冷冷細雨,天色已晚,若是這時候在停車場開箱驗收,生鏽了算哪一方的責任?

又經過一夜掙扎,為了保全機器,買家、賣家及保險公司取得共識,就依正常步驟開箱,在進貨碼頭上, 鋪上鐵板,緩緩移動,到貨進場。這時,我們已經通知了保險公司、賣家以及機儀器的專家一起開箱。非常驚奇, 也如同所料的是,這一個機器,因為已經在海上漂蕩震動的關係,外箱已知撞壞了。內箱所裝的震動儀 shock sensor,也顯示了震動記錄。當然,那箱裡面的機腔 chamber也破了真空。不但是破了真空,而且海水已經灌進到機腔體內。

潔淨室的生產機具,是不能夠容忍有任何外在的污染物的。就算曾經洗淨、去銹,用它來製造玻璃面板,將來發生任何產品上的產品責任時,若有螢火蟲,小星星、白點、虹彩、色彩不準,耗電、發熱、縮短貨架壽命,也不知道要怎麼樣處理產品究責了。

這台造價幾億的生產機具,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說,就只能視為全損。

詳細追究起來,同時令人好奇的是,就算是機器在海上遇到相當大的颶風,船艙裡怎麼可能會撞成有海水灌入呢? 船上其他的貨物受損狀況如何? 也有要理賠的嗎? 聽來別的貨物並沒有聽聞遭到這樣極大的風險。 我提出的詢問, 得到的意外答案,竟是,船東告知說,這台機器這麼大,根本下不了船艙,它是在甲板上飄洋過海運過來的,也就是所謂的Upper Deck

在公海上通知不可抗力,船東及時免除了責任,在甲板上運送過來的話,保險公司就不會賠償了,因為這就是違反運送條款甲板下約定。沒有人知道貨物沒下船艙的這件事情, 保險公司當然要藉此推卸所有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並且在機腔體內抽取了海水回去檢驗,宣佈說海水裡面有硫酸的成份,以致至於這機器的損毀,其實是人為破壞的,那當然就更不賠了。

這是一個著名的案例。在穿過颱風公海上,沒有拋棄 (high sea jettison),而進入了港口,一路運輸,然後檢驗出破真空,海水汙染,硫酸腐蝕,包裝不完固,在甲板上運輸,保險公司不肯理賠, 業主竟要主張全損total loss。這是前所未有的,一連串巧合的意外出險過程。

想來,在科學園區建廠、製造、量產的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的風險,如果牽涉到保單很多的新條款,都是因為在科學園區觸發新增的,也是一個有趣的經驗。其中不管是工程險、財產險、 安裝險、運輸險,建議建立大保單,以至於不會有互相推託的問題。至於這一台昂貴的海上運輸險理賠最終完勝, 是怎麼解的? 竟得全賠? 試試看過失相抵原則。

潑硫酸毀容,也許偶見報端。潛入颱風中的貨輪, 趁外箱受損,破真空, 倒入硫酸,因此不須理賠, 真要藝高人膽大呢, 只好盛讚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的巨大想像力!!!!

數年後, 在新竹關東橋十字路口, 斑馬線上, 我綠燈過馬路,被違規左轉豐田轎車撞飛,所幸有跳開閃避,保全性命, 對方保險公司派員理賠時,那人在路邊抽菸,扔掉菸蒂,踱步過來時,我只有慢慢浮起微笑,問說:你在這行待多久了? 這是你喜歡的工作嗎? 讓我們談談, 今天就結案。

那筆為數不小的理賠金, 今年已全數捐給了台大B62清寒救助學金, 優先供給學弟妹作學期裡的餐卡費了。

無欲則剛

       
無欲則剛                   陳立寰

有幾年,因為種種於公於私的原因,換工作換得勤了點。 獵人頭公司找上門來, 往往被直白問到: 陳法務長, 你的條件、經驗樣樣都好, 但是,我可以請問您,為什麼過去十年,每二至三年,就換工作呢?

我的標準答案是: 因為我已經快速有效地完成了階段性的任務,並且完成至少一個半財會週期、二至三次股東會、十次以上董事會的驗證,建立有品質的法務功能。並且,至少每次換工作, 就會換個產業, 也免去老闆們對高階主管競業的疑慮。歷經晶片設計業,晶片IDM 光電業,軟體平台業,代工業,學術界。應該沒甚麼要憂心的。

剛到新公司綜管法律業務的時候,我建議:負責任的法務,應該開始做第一個盤點,對法務的功能的盤點,尤其是智慧財產權的部分。說也令人困惑, 過去工作的好幾個公司裡,當即發現,有相當高的比例,公司的商標並沒有做保護 。聽來很驚訝,但是真相就是這樣發生了。

其中一個公司,真的連一項中文登記都沒有做。又因為公司經營了有十數年之久,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所以著手進行登記的時候,是分外的膽戰心驚,不得對外走漏消息, 以免萬一有人先下手為強,早一步完成登記程序

雖然這公司之前已經經過上十位法務主管管理,萬一申辦不到,保不住商標,這碗飯可真是捧不住了。一直等到向董事會報告已獲得證書之後,才鬆了一口氣。那已經是到職後,將近一年的事情了。原來,智財局審案的正常上限為一年!!!! 

我常笑說,這份商標登記為公司所帶來的無形資產價值, 應該夠付我不少年薪資了!!!

其次,就是要對公司的過去所簽署的所有的合約的完整的盤點、編碼、上線。 進而,將重現率高的合約進行標準化。比如,保密合約、聘僱合約、經銷代理、訂購以及銷售合約。尤其是,許多在不同的功能裡面,衍生的標準條款。不管出現在什麼樣的文件裡,都予以標準化, 一直推展到公司的網路的出口, 都應該有清楚的標示。這樣,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才會受到好良好的保護。法務工作就能櫻櫻美代子起來了。

令人莞爾的是,推行一年多後, 偶而,還是會有陳年舊櫃裡,跌出來沒有人見過的前朝合約,狼狽上架, 考驗法務的長程編碼的思考能力。這狀況所衍生的教訓是: 所有的合約都應上繳資訊中心統一永續管理,使用公司公用編碼制度, 千萬別兩套制度。資訊中心管理嚴謹, 還有異地備份制度。

法務部門, 卻常有機會成為散兵游勇,險象環生。

某個上市櫃公司曾經出現過一個有趣的事件,間接也導致法務主管的被炒。就是源自公司的監察人覺得有應勾稽之處,想要調閱合約及往來文件的時候,法務長是不是有權拒絕我聽到這一個題目的時候,不覺倒地大笑,監察人有正當理由時,監察人連董事長都可以管的, 怎麼可以拒絕監察人來調閱合約呢? 相關新聞如下:

不滿遭解職 OOO放話 告特定董監
20XX-01-04 06:00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OO公司前法務長OOO昨鄭重強調,他到目前對於被解任仍感到「莫名其妙」,他正收集資料中,近期會將事情真相公諸於世,也會循法律途徑對違法失職的特定董事、監察人提出告訴,預期熟諳法律的OOOOO公司特定董監司法大戰才將要啟動。
7董事一致決議解任
OO公司進表示,該公司無法對個人言行做出回應,並再度強調,該公司董事會解任法務長一事,是因審計委員會於去年下半年間,發現公司內部有異常的作業流程,去年825日向董事會提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決議進行調查,後來並委請會計師事務所及法律事務所對內控事項深入研究及分析。
OO公司表示,依兩份專案調查報告,結論一致認為前法務長有不適任的情事,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去年122日董事會中經全體董事一致決議,解任。。。。。


這位先生解職後,主管職約懸缺九個月,我不知天高地後的答應了,接下這個號稱是世界霹靂火的工作, 開始按部就班地建立一個世界級的法務管理部門。(這公司名稱中有世界二字,故員工餐廳名曰世界餐廳,員工比賽則稱世界盃呢!)

一次,到職某公司後不數月,我接到一個電話,這個公司的某一個已經卸任的前董事長,要求我承辦一件事情。也就是,要求公司,基於公司治理,應該、也必須 ,去信詢問這個公司的一位特定競爭者,另一位產業巨人,確認我們有沒有侵犯該競爭者公司的專利權。

意思也就是說,請去問你的潛在敵人,我有沒有對不起你。 這個打蛇棍上的邏輯,事涉舉證責任,故意與過失,是完全違背我過去所做的,所有的專利爭議和保護公司權益的步驟的。 所以我當下就拒絕了他的要求, 並且對於現任的董事進行了一個簡單的向上教育,表示這件事之期期不可為。否則,將違背董監事對公司的信賴保護義務(fiduciary duty)。

鑒於這一個前董事長在台北盆地的知名度,他每次打電話來交代我寫這封信時的時候,我都會立正站好以對。但是,對他要我做的事情,我是絕對不會做的。卸任的董事是無法指揮我的, 何況是陷公司於不必要的風險的行為隨便聽命於斯,甚或將危及現任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權責,更無妄傷及股東權益。

這一題,實在是非常難,誰也不想得罪這些自命大老的人物。

那一陣子,心中經常喃喃自語的說的就是,誰是我的老闆只有六法全書才是我的老闆。以至於,可以公平客觀的,由公司治理的客觀角度,來觀察這無邏輯可循的難題,推衍其直接及間接原因。 

意識到我的堅決立場後,這位法學權威於是指揮他在董事會中,一位同時也是他的學生的董事,直接交代公司法務部門的經理,也就是我的直屬部門主管,撰寫一份臨時動議,提交現任的董事。要求董事會決議撰寫這封引狼入室的信。

我看到這份臨時動議的擬稿後,對部門的員工只提出說,請思考誰是你的主管請思考法務長的主管是誰是否可以接受前董事長對外部的董事的指揮,在不諮詢通知董事長的情況之下,在董事會上有兩三週前,提出  “臨時"動議 這是一件完全不合議事程序的事情。 何況其中的內容會造成公司多大的風險。簡直有機會推翻內閣。

這位撰寫律師,不久後請辭了。

相信在那個當下,我對這位法學權威的回答,是非常非常謙和的,但是,也是非常堅決的。數個月之後,公司集團的最高法務長,很客氣的來訪,說是有檢舉的黑函,抱怨我做了不符合公司治理的事。

我所能做的事,就是將在當時所有發生的事,依時間順序整理出來,包括電子郵件,排成一個完整的時間表,加上附件為證,敘述我所做的和所堅決不能做的事情,請這位訪客回去報告,我絕對沒有做對不起公司的事,反而是,基於公司治理,我絕對不會未經思考, 違背法律程序,把公司放在一個危險的狀態。

尤其強調,還真的不認識有任何人會去請問自己的競爭對手有沒有侵犯其專利權,而將公司營運曝露於重大風險。這樣是才是違反公司治理。我們取得了共識。

但,故事並未結束。

這位先生在沒有達到他的目的之後,對外宣稱他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願意見我。他絕不接受道歉。他將來在寫公司治理的書的時候,會特別提到以某人對公司治理的不尊重為案例。

這也是一個很有趣的職涯轉折時間點。從此之後,我開始接受不少的企業、外界的機構,包括中華治理協會的邀請,來深度介紹與解釋法務實務公司治理面向,從一個內向的、低調的法務主管,轉向成為一個以智慧財產權保護為起手勢的,公司治理實務的半路專家。

伊索講完故事之後,總會放上寓言。 那麼這個故事的寓言是什麼呢?

我每次在外做了些自以為是的瘋狂事情後,總會回家跟父母得意的稟報。他們聽完,總是會笑瞇瞇的說:一定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委婉地給一點當頭棒喝。

此事發生後,我又收到父親的手諭座右銘了。這回,不只是 "義正辭婉 理直氣和" 了,而繼續加上"有容乃大 無欲則剛"八個大字。

也許, 這回,爸媽是笑瞇瞇的點出小女兒的莽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