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女郎

在高科技公司做法務,除了基本的要會撰寫貼切需求的中英文聘雇、訂購、銷售、經銷代理合約的基本馬步以外,技術授權合約特別重要,才能顧全到上市櫃公司對股東與員工應盡的監守義務。


當然,免不了的,高科技公司會碰到專利侵權、技術侵權或者是營業秘密的問題。當同儕們正愁眉苦臉的思考如何面對侵權爭議時, 我常說: 請放輕鬆,如果沒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場的佔有率,誰會上門來找碴呢?

有一回,碰到一個有趣的case
毫無經驗的我們,因之建立了專利侵權的整個攻防經驗。

長話短說,也就是,公司有項個品賣得非常好,市佔率將成為世界第一, 眼紅的公司當然就多了 。一家美國公司就直接到台灣來,進行專利授權談判,對方用的方法,是設兩條線: 一條線,是面對面的授權談判;另外一條線,則是訴訟。訴訟又可以分成兩條線: 一個是在地方法院聯邦法院, 另一個是進入美國國際貿易署的快速行政程序。

市面上,本就缺乏具專利分析的專業能力的人,這樣的行業成型也需要時間, 何況是對外國專利分析, 權威性易受質疑。專利文字,就像法律文字一樣,簡直是外星人的語言啊。 盯著手中對方交付的,那本厚厚的專利分析報告,才知道,原來這世界上,有好幾家不同的公司,專門進行專利分析,由不同的管道取得各公司的產品以後,一層一層的剝開來看,進行分析比對,做出侵權鑑定報告, 賣給想要提出專利談判的公司。

第一次看到那一本厚厚的,用彩色印刷,將專利拆解,用顏色標示比對,分成紅的藍的黑的,加上SEM電子顯微鏡照片的,一個一個的項目的,結論報告時,真是覺得大開眼界, 如讀有字天書。這樣的工程報告,學法律的人,怎麼生吞活剝?

解決方法,當然,就是直接找公司當初的產品設計跟製造的工程師來,一項一項的,了解對方的說法。這蟹行文字所描述的專利的範疇,與我們的製造跟設計的份的範疇跟成果,是不是一樣? 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 需要順好複雜邏輯的過程, 尤其是,對方所提出的,是身經百戰的金牌專利。 技術部分讀完後,我覺得跟著更有趣的,會是從學法律的人的角度,來看是權利金的試算談判。

由於我們是中上游的產業,我們提供的是零組件,並不是最後的消費者產品,所以當組裝成最後的產品,對外銷售的時候,其實對於下游廠商具有非常大的影響, 甚至會直接斷貨。當考慮到零組件的代替性時,真會嚴重影響一個初生公司的存亡。在訴訟過程裡,思考如何限制爭議的產品的範圍,是非常的重要的商業策略,需要銷售、研發、法務合力達成。

當那位戴著牛仔帽, 操著一口德州口音的霸氣律師走進公司的時候,身為附近唯一能以流利法律英文談話的員工,  只得努力維持不卑不亢的完成任務。其實非常感謝這位德州的律師,他並沒有因為台灣的產業不了解專利侵權的細節,而沾沾自喜。反而是以按部就班的教育訓練的方式,來解釋他的公司的產品技術與專利的關係,以進行一個合理的雙贏的授權談判。原來這就是有料與無料的差別, 無須虛張情勢。

由於這位律師在台灣進行三家以上的類似產品的專利侵權談判,屢屢未果,他的雇主終於在美國國際貿易署,提出了不公平競爭的337調查,從此展開了漫長的行政系爭之路。 在十八個月後,台灣的產業一起打輸了這場激烈的官司。組裝的成品,在進美國時,將受到全面的進口的禁制令。

這個時候台灣的電子產業是一片慘綠的,因為, 這是當時我們能夠稱霸世界的少數的產品,其他的後續成品,都還沒有出現。 禁制令下來之後,下一個行動,就是由進口業者以通訊產業將受到重大損害, 向總統請願 ,研擬遊說 (lobby)策略與市場分析,不同意禁制令,容許產品的進入。我服務的公司,則提早簽署了授權合約,客戶的貨得以順利通關, 創造雙贏。

九十天後,經過一番調查與等待,美國總統決定拒絕(veto)這一項產品禁制令,而同意進口商必須繳納非常低的關稅,容許產品進入。我方成為世界最大的零組件供應商。一波波的後續產品稱霸世界。

事情是不是就這樣結束了?  我不是很確定。

其後多年, 我們成為第三次世界大戰之經濟競爭的聚焦點。 我也陸續展開了一次又一次的商業談判戰役,將對方帶去看一看當年庚子賠款的時候,所留下來的種子基金,建立的清華大學,然後告訴對方說這回第三次世界大戰般的經濟封鎖,也不過就是強權傾軋而已,這一招也成了談判標準程序之一。

一路走來,有一天,一個國外的記者來訪, 專題訪問台灣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態度。之後,我被選擇為該份電子雜誌的當月封面女郎,還有攝影記者來台灣進行封面拍攝。這位德州律師當然也收到了這一份雜誌, 他寫了一個簡短的email來,促狹的說道,完全沒有料到 ,原來他遇到了真正的談判專家,恭喜!!

談判三步驟:

第一、了解專利分析報告  對方所提出來的報告,是幫出錢的一方寫的,內容對我方當然是不利的。如何一行一行的比對,而證明專利的無效或者是無侵權, 推翻報告?

第二、權利金的試算  有相當的統計學知識和了解公司的整個生產流程,才能夠進行攻防。當侵權的戰爭在台灣風起雲湧的時候,看來掌握資訊才能對抗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經濟封鎖。

第三、訂定合理的、雙方可以共存的、 且具前瞻性的授權合約。

這位西部牛仔律師,後來離開了他工作的公司,成立了一個專門做專利侵權追索的事務所,領銜成為"專利流氓*",做了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

相對的,站在攻防天平的另一端,建立有效的專利策略,了解不同的訴訟程序,正確答辯, 擊退告訴,在適切的時間點,討論出 合理的技術授權合約, 讓公司擴大智權保護,受到最少的財務影響,及時進 入市場銷售,建立財報利基,成為可敬的對手, 是更為有趣的過程。




*專利流氓又稱專利蟑螂(英語:Patent Troll),用於形容一些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以獲取賠償,卻從沒生產其專利產品的個人或公司。至2008年為止美國是全世界專利糾紛最多的國家之一,其專利訴訟案件超過2400件。而根據美國Patent Freedom調查指出,至201041日為止,美國有超過325家專利流氓公司,領域大都涉及半導體、軟體應用等。...摘自網路。


I like this photo of a professional cover girl.
It marks the many years of effort in the IP war as an unwillingly seasoned negoti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