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變黃金

                                           陳立寰

 電子業的IC產品在大幅缺貨的時候,那時候,市面上的確會有機會出現來路奇怪的電子零組件。姑且稱它做跳蚤市場,蟑螂交易,或是次級品、二手貨市場吧。

但是,到哪裡去找這樣的貨源呢電子零組件生產成本極高, 設計又極高端精密,不值得從零做起。這事令原廠供應商覺得困擾又傷腦筋。

這天, 銷售同仁帶了一箱印有公司商標的記憶體產品回來,說客戶進了一批折價貨,價格好的簡直怪異,覺得有必要檢驗一下,更要求確認是否功能良好,仍有原廠保固。

買家說是折價貨?  這批產品,在市面上奇貨可居 ,缺貨嚴重,工廠交貨都來不及,漲價聲起。這批產品是如何出廠的難道有經銷代理倒貨, 擾亂市場。這一下,就引來很多不同功能部門的好奇的圍觀了。

首先近身觀察的,是品管部門。

品管部門工程師來了,一看這產品,就老神在在的說,不是公司出的。為什麼呢因為就像買蛋一樣,我們公司出的產品一盒幾個,對方的送來的一款,單位數就不符。剛好缺一個。 就好像買蛋,我們賣一盒十二粒,別家一盒十粒,很容易就穿幫了。品管再白目疏忽, 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出貨檢驗時,也不致犯這種大錯。

大家趕緊找工廠管倉管出貨的同仁來看,他們一看,也篤定說不是正品。因為產品出貨包裝膠帶不同,何況上面蓋的產品標誌編碼及日期印,顏色不均勻,應該是整齊漂亮的。

之後,找到封裝廠外包的工程師來看。他們一看就說封裝的模子,與我們公司所用的晶片封裝廠不同。心想這不就是個黑殼,一般人是哪能辨別的。 原來,才知道依據封裝廠的SOP,每一個封裝廠都有他自己的暗記啊。單看黑外殼及day code,內行人可就知道是哪一個廠做的哪一批、何時出廠的什麼產品。

至此,只好送進去品管實驗室,用X光來看看裡面,把晶片產品剝出來,用高倍電子顯微鏡來檢視電路設計,看看到底是哪家公司的貨,怎可冒稱是我們的高檔產品呢?   這樣就可以結案啦。

工程師打開來看後,大吃一驚。封裝裡真的是公司的正牌晶片呢!

IC
產品是保稅區生產製造,海關管制極嚴, 每一片、每一批,都追蹤的很嚴謹。怎麼可能會有非公司正品的成品流落黑市?   此事非同小可,牽涉到工廠生產管控、生產管理、品管、銷售、財會入帳、內稽內控、海關緝私、加上產品劣幣驅出良幣的公司名聲毀譽呢!

根據高倍電子顯微鏡,晶片上的製造標誌查看結果,這一批貨應該是外面某一個工廠正在代工的晶圓。但是,我們的收貨數量都是完整足量的, 並無短缺。此時,這宗疑案應該可以水落石出,是那一個工廠有多餘產品流落市面了。但是,這家代工公司素來信用良好,通過各種國際品管稽核。若是出錯,會影響到更多層面,遑論客戶信心度。這問題,已經是產業面問題,包括上下游整合的事件了。

代工公司到底有沒有私自下單多做晶圓賣給他人,是公司行為,工廠行為,還是代工程序,被個人駭入, 出了問題種種分析與猜測,引起了利害關係部門一陣翻箱倒櫃。

這時候, 公司的"不管部"要出面了。 

所謂的"不管部",就是人人在問此事誰負責處理的時候,大家都一陣混亂時,出來幫大家整合、解決問題的那個功能。--也就是公司法務。好像不太是稽核, 傳統上,稽核似乎是那個嚴謹指出別人缺失的功能, 現在急迫需要的卻是解決問題的人。Solution provider!

我們請代工公司查核,說明一下發生了甚麼事?   黑市產品內的晶片,考證出來是是由其生產、電子顯微鏡還顯示了光罩代號。光罩,就如同照相的曝光底片,是精密玻璃製品,上有編碼, 如影隨形。 

有人駭入這個公司了!! 不知如何,獲得了設計公司所委託代工的產品,經過跳蚤市場,蟑螂交易,或是次級品加工, 進入二手貨市場。 這批貨,因為"價廉",買者想要確定"物美",又輾轉回到了原產品廠這裡,因而曝光了。

我們所處的電子業,正在架構經營的是一個新興開發的分工模式,代工 (foundry) 打破了以往垂直整合的商業模式 (IDM:  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ing)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egrated_device_manufacturer 一般來說,代工公司不擁有自己產品,但會擁有製造技術。

這也就是說,在高科技產品精密分工之下,第一時間連帶引起了如下的法學難題:  

誰才是這事件中誰才是廢棄物, 半成品,光罩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的物權、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人;  亦及, 引發的是誰才是受害人,被偷的一方,的爭論? 這可以供法學專家在努力的了解產業後,寫上多篇甲說、乙說、丙說, 加上反對意見的,綜上所說的論文了。


這個事件中,誰是受害公司? 苦主誰是業主事涉商譽損失、財損、保險理賠、智慧財產權侵權、詐欺、物權交易、商業條款。。。。。。牽涉到下訂單公司、設計公司、生產公司、封裝公司、產品買方、賣方、經銷代理,戰線越拉越長,一時大家都各有意見、各有推託。

令人莞爾的真實情況是,黑市產品出現的第一時間,多方爭執, 面面相覷的是,是--------"誰、誰、誰去報案?" 

此時,需要快刀斬亂麻。我建議的結論是,晶圓失竊受損較大的一方,智慧財產貢獻含金量高的,去報案。

有趣的是,追究晶片上面的標誌發現,在生產紀錄上,這批晶圓是廢品。也就是說,在外面代工的產品,如果製造出來的產品良率不好、外型不佳、不合出貨規範,就會被當作廢品處理,不會出貨,不會交給下訂單公司。甚或半途而廢、試產的,階段性的樣品,是進入生產公司的廢品倉。如此,下訂單的公司收貨時,仍然能夠得到完整足量的下單數量。 那麼廢品被偷竊時,是誰遭竊,設計者、製造者、代理商,各執一辭, 大家都有客戶要面對的。

而回去找這個製造公司追問澄清的時候,大家也很大惑初解的發現說,原來,不值錢的廢品也有人要偷啊。

不錯 ,有人翻牆進入公司的廢品垃圾區,挑選搜尋晶圓產品。把它假作良品,翻牆而出,拿去做成成品包裝販售。沒想到, 因為價差大, 通路競爭商家, 看到有人破壞行情,案情曝光了。

廢品,能算財產損失嗎價值如何計算,一時財會專家都開始答、答、答的敲計算機了。尤其是這麼貴的廢品,勿寧是垃圾變黃金!!!

這樣損失估算,加保險理賠,要向誰的保險公司報失竊? 就有一點麻煩了。尤其這是智慧財產權與物權混戰的時代,身為公司法務,一時我也得陷入苦思。

尤其是,海關也顏面無光,怎麼可能有廢品倉失竊案。如何追查這個不明的銷售,從公司營運銷售來看,事情或有更大條的,是工廠如何決定作廢, 是否更多有良品假為廢品, 由廢品倉,挑出還跑得動的晶片,暗夜出貨,的無本生意弊案呢?  原來, 這可能就是名牌膺品惡名昭彰的標準出貨模式呀。

從此以後,標準程序上,這產業連廢品垃圾區都要嚴格上鎖了。要銷毀出保稅區時,定期由海關官員、 法務、稽核、及至少一位臨時抽籤通知的主管同仁,一起監銷, 由機器、壓毀、絞碎、潑酸,各方簽字照相, 才算完成。

高科技業是到至此,也還是援用了這傳統產業業可用來些抵制仿冒客的SOP。否則,有一天,也會如同抵制名貨仿冒ㄧ般,面對劣幣驅逐良幣, 滿街名牌包, 無一是真品!!

原來廢品也有行情啊! 像名牌奢侈品一樣, 可以掛 AB C貨,以期貨方式,大批標售。這種好康生意, 在堅持智慧財產權屬下單者所有的情況下,原廠不如自己開店。真的符合 ”廢品不落外人田。如此,竟然也造就了不少二次回收產業的新貴贏家。

這個案子,後來找到了翻牆取貨的人。身為公司法務的我, 保護公司權益,在高科技產業精密分工的趨勢下,就各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內控制度,完成任務。或多或少,也建立了杜絕黑貨的標準程序。至於如何搜索證據, 抽絲剝繭破案?

我可沒看過刑求, 不知道警察局地下室,有木頭椅子、臉盆, 毛巾,掛著電擊棒。小偷開記者招待會,宣稱有刑求,我可是看報紙的照片才知道的。

P.S. 以上敘述純屬虛構,加穿鑿附會,接近假新聞,請勿對號入座。
 那回,是我生平第一次隨著警察,到台中去做搜索。 臨出門前,同事們交代在廠區門口出來,左轉,在第一個紅綠燈的右邊的那一家檳榔店的檳榔最好,務必買幾盒孝敬大家。

可別以為買檳榔如同買雞蛋。

買雞蛋要挑最大的,買檳榔的學問正相反,要挑特幼檳榔,每盒越多越好,可別買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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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傳來王澤鑑老師對前文(短版)的評論:

國慶: "大學同班同學陳立寰曾任華邦電子與世界先進法務長,是法律人也是科技人,退休後依舊關懷臺灣經濟的發展,日前寫了篇短文分享同學,點出高科技精密分工下的幾個現實,與引發的法律問題。個人認為是探討請求權基礎很好的素材,謹此傳給大家,或許老師與各位學長學弟妹可以據此引導學生,思考相關法律問題。"

"謝謝,案例事實涉及科技的生產過程(!専業),化繁為簡,乃在請求權基礎:誰對誰得依何規範基礎有所請求:案例問題(法律問題丿乛尋找法律規範一>從規模認定事實:來回規範與事實一>明確要件一定義一涵攝、論證一>結論。不知陳法務長是否探用此種方法?處理法律難題?法務工作應受重视,大學法律學院不應拘限於法官律師,而應包括所有的法律人。氣溫下降,希望大家能有安祥的睡眠。睡前不要想法律問題,雖然中世紀羅馬法學家常說,要登上法學的殿堂,要㩘牲甜蜜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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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立寰加註: 這一個案例,看起來是科技的演進速度,遠超過於一般的商業法規,慣例,甚或一般合約條文的契合速度。其生產製造的步驟,面臨到深度的國際分工,以至於各個利害關係商業組織,對於產品, 試產品, 半成品,廢品其上之所有權,智慧財產權難以第一時間依常例釐清。內中權義,甚或法律條文要件責任者實務上業經或必須拆散。代工本身,是新興且尚在與時俱進的商業模式。在面對風險的當下, 即時的最佳判斷, 阻卻風險的規劃與有效執行,是一考驗。多謝國慶轉文及老師提示。 相信同學們讀後也有深深領悟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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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報廢品的SOP是這樣來的,受教了!立寰老師。"